搜索
工作报告 首页/ 检务公开/ 工作报告/

庆安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12-26

来源:庆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于俊丽

录入:于俊丽

审核:李铁生

【字体:  
        年初以来,我院在省、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四大检察”各项任务,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服务大局做保障,全力以赴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力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年初以来,按照省、市院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院上下集中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2019年庆安县人民检察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及保障措施,确定工作联络员,迅速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在搞好专题学习宣传活动的同时,强力查办优化营商环境案件,如今年1月我院查办嘉和春天住宅小区平博等人强迫交易案就是典型案例。从而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依法保障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我们还聚焦窗口服务突出问题,深化拓展“四零”创建工作,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职能,提高受理、办理群众诉求效率,让群众“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妥善稳控涉检信访,实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进京上访零登记。年初以来,控申部门共受理各类申诉案件11 件,直接答复5 件,转其他部门5 件,国家赔偿1件,做到了起起有着落,件件有回声。
        二是力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我院严格按照中央、各级党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安排,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协作到位、宣传攻势到位、黑恶案件准确把握定性到位,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各项工作,经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共受理涉恶案件4件21人。其中受理孙兆祥等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案件1件4人,提请批准逮捕2人(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人),提起公诉4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受理杨秀财等人涉嫌组织卖淫、开设赌场、重婚犯罪团伙案件1件11人,批准逮捕7人(公安机关取保候审4人),提起公诉9人,不起诉2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受理夏显峰、李阳寻衅滋事案1件2人,已全部批准逮捕,现正在审查起诉。受理涉乱案件9件23人,已全部提起公诉。
        三是力推精准扶贫专项工作。全力落实县委“精准扶贫”部署,每月都深入贫困户家中,扎实落实帮扶措施。已给包扶的6个贫困户每户送去20只鹅雏,并负责为其销售,还帮助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和光伏发电产业项目。
        四是力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工作。我院在县工商联派驻检察联络室, 设立一名联络员, 负责具体工作。今年我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工作各项部署,健全完善了《关于设立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的相关意见》、《驻县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工作职责》等相关规定,确保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工作有序开展;深入企业及时解决涉企法律问题;开展法律宣传培训,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建立检企法律服务专项热线,实现服务保障零距离、全覆盖,促进检企的交流和融合。
       
        (二)改革创新添活力,履职尽责提升办案工作质效。
        一是加大刑事检察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捕诉一体的办案机制,坚持把依法履行公诉职能与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水平相结合,在侦查监督上,通过审查案件,严把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关,增强追诉漏犯、漏罪的能力。年初以来,没有应当抗诉而未抗诉、应当追诉而未追诉等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行为的案件。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此类案件63件109人。由于刑事检察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使刑事诉讼监督取得阶段成效。共受理刑事案件294件474人;批准逮捕39件48人,不捕33件50人;提起公诉169件253人,提前介入5件,不起诉 34件61人,判决生效127件163人;立案监督7件;制发检察建议17份;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驻所 232天;对判处财产性执行情况检查监督11次;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完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6人。6月中旬联合司法局召集24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进行扫黑除恶警示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年初以来,我院早部署、早行动,积极摸排案件线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现已提请市院抗诉1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和支持起诉案件2件。根据上级院的要求,正在开展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百日攻坚战,对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土地局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走访摸排,积极寻找案源。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如今年6月,通过工作走访,得知宫绍清老人年龄较大,身体不便,且不懂法律,要起诉二个儿子索要赡养费的情况后,民行干警积极主动联系本院控申部门进行案件录入,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整理支持起诉书,联系庆安县法院勤劳法庭庭长,向其介绍了宫绍清老人的相关情况,并递交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书,法庭庭长表示一定对该案进行重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快简化处理此案,并对检察机关贴民心、解民意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是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紧盯社会关注、百姓关心问题,坚持“小切口,大作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水源地保护”“垃圾场清理”等公益诉讼工作,负责此项工作的党组成员和五部干警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宣传,多渠道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目前办理农村面源污染案件15件,校园食品安全案件5件。参与市院组织的绥化市公益诉讼专班,办理肇东、安达、兰西校园食品案件案件及北林区老旧小区引用水安全案件。同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法律宣传,在检察内网发宣传稿件4篇。 
        四是加大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力度。为切实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我们专题召开党组会进行部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对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进行宣传,在“造势”上下功夫,提升未检工作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结合法治进校园和法治副校长活动,以案说法加大宣传力度,以适当的形式、有针对性的向县教育局发送检察建议,把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县公安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制定可行方案,形成未成年人预防帮教合力,真正把“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落实落细。2019年6月11日,庆安院开展了“护苗”系列公益诉讼活动。院有关领导和干警联合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对县内部分幼儿园的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了幼儿园食堂存在的问题,并立即督促进行了整改,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这次活动开展得到了孩子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五是加大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察监督力度。我们在办案中发现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发案单位和政府等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行业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并督促整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如我院在办理平博等人涉嫌强迫交易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中,及时向庆安县物业管理办公室下发了检察建议,建议他们就全县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整顿。物业办接到我院检察建议后,及时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并把整顿情况按要求反馈给我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又如办理褚志刚、李伟等7人涉嫌非法采矿案过程中,就庆安县砂石市场管理不规范缺乏制度监管等问题,我院向水务局下发了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规范管理我县砂石市场,目前对此检察建议县水务局正在落实中。再如我院在办理孙兆祥、孙景彦等恶势力敲诈勒索、放火、保险诈骗、寻衅滋事一案过程中,发现庆安县欢胜乡政府在工作中存在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的不实等问题,对此制发了检察建议,欢胜乡政府正在整改过程中。

        (三)旗帜鲜明讲政治,持之以恒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政治站位不断提高。年初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采取多种举措,在真学深学上下功夫,在勤学善学上找差距,在真懂真用上见实效。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通过认真学习,使全院干警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得到全面提升。把讲政治和抓业务辩证统一在司法办案当中,认真贯彻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和省市院请示报告,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二是法律素养不断增强。我们以“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突出解决干警在法治意识、司法行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等重点问题,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建立定期学法制度和落实宪法宣誓制度,采取“法治讲座”和“普法微课堂”等形式,组织干警学习修订后的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宪法知识测试,切实增强了检察干警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党建基础不断夯实。将党支部工作纳入全院重点工作之中,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党建工作更加规范;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切实增强全院干警自警、自律、自励、自醒意识,做到了教育先行,关口前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以“创新创优”引领业务提升
        年初以来,我院以党组会的形式专题研究创新创优工作多次,强力推进各内设科室确定并推进创新性工作。
        1、勇于正视纠正错案 切实发挥监督职能
        今年9月,我院检察一部员额检察官在审查一起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时,办案检察官察微析疑,经过严格审查刑事卷宗,发现犯罪嫌疑人崔某河从小身体严重的残疾,不能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员额检察官及时纠正,向公安机关下发了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机关对该案重新侦查,使得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崔某志得到应有的惩罚。
        2、扎实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创造开展未检工作
        一是与教育局开展联席会议,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并督导“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二是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未成年刑事办案原则,挽救涉罪未成年,并建立起跟踪问效机制。三是在办理未成年案件中,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检察建议,充分行使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整治效果非常好。四是我院联合庆安县教育局,针对未成年权益保护热线挂牌数量是55所学校,全县全覆盖,通过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向学生宣传未成年保护热线电话。

        二、存在突出问题及下步打算
        1.作风建设需要改善。党组对机关纪律作风提出明确的要求,但是坚持的不够经常。
        2、扫黑除恶工作推进力度还不够。深挖彻查”、“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3、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还存在着为企业发展服务意识不够强,主动征求企业意见少,不够深入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和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教育活动不多等问题。
        4、涉检信访案件息诉罢访难度很大,刘中华等人上访案虽已移交监察委,但现在仍到院里缠访。
        5、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当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比例不协调,业务骨干青黄不接的现状,严重制约着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岗位技能不全面,干警办案能力亟待提升。
        6、监督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监督工作开展的有些被动,如公益诉讼方面还存在与行政机关实现信息共享难度较大,无法动态掌握公益诉讼涉及的所有行政机关行政对象和具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职责的相关机关和组织的相关数据。

        我院将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和保障,优化营商环境,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组织活动和工作创新,通过创新项目的培养和引带,全面促进庆安检察业务创新和整体水平提升。

版权所有:庆安县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庆安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