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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人民检察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

时间:2020-06-26

来源:庆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于俊丽

录入:于俊丽

审核:李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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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扩大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成果,坚决打赢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持久战,根据市院《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庆安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关于改进干部作风、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全市政法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的安排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以问题解决为发力点,以标本兼治为着力点,以刀刃内向为基本点,以“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担当,努力在检察环节做到“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以实际行动、扎实举措落实重塑营商新环境的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方面更高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更优更实更好的检察产品供给为生态庆安、实力庆安、生态庆安建设提供司法保障、贡献检察力量。
      二、主要目标
      牢牢把握“稳进”这个大局、“落实”这个重心、“提升”这个目标,通过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使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推进法治社会、重塑营商新环境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窗口服务不优、司法不规范、司法质效不高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有机统一;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振兴发展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检察队伍作风进一步改善,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大局、统筹推进。紧紧围绕县委中心谋划部署检察环节各项转作风优环境工作,与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推进法治庆安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突出检察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助力作用,实现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合拍、同频共振,重塑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释放检察工作张力,激发市场内生动力。
      ——坚持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坚持检察工作“一盘棋”,形成党组统筹协调、各院积极参与、各条线主动作为的工作格局,实现上下联动、全员参与、整体提升。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制度,针对各基层院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的问题,开展定向剖析、重点督办、驻点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靠,不出偏差,不走过场。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立足本职、注重实效。要注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通过研究制定一批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和方案,依法严惩一批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的犯罪活动,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形式监督纠正一批影响营商环境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一批包括涉民营经济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在内的系列活动,打出一套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的“组合拳”,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激发振兴发展新动能。
      四、整顿重点
      (一)聚焦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问题。表现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说上半篇、不做下半篇;重显绩轻潜绩,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对难点问题或遗留问题不闻不问、放任不管等问题;持续整顿能力不足、工作“跑粗”、“五个要细”要求落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回避矛盾、上推下卸,拈轻怕重、推诿扯皮,庸懒怠政、失职失察等问题。
      (二)聚焦便民利民、再造流程,集中解决窗口服务不优问题。表现为:“四零”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需要进一步优化;窗口形象和服务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服务设施不齐备,接待当事人态度需要进一步改善,答复、办理不及时;“互联网+检察”服务效率不高;信息公开、便民服务不到位;12309平台检察服务热线席位少、畅通难,对群众反映的应解决问题受理和解决实效性应加强。
      (三)聚焦依法依规、平等保护,集中解决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表现为:办理涉企案件不规范不严格,适用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账户、账册、财产等强制性侦查措施不准确;违规违法介入经济纠纷,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对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推诿、拖延,放纵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对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犯罪,监督不充分、不全面,精准监督、适时监督不到位;对勾结黑恶势力非法控制特定市场、特定商品、收取“保护费”“进场费”“管理费”等犯罪行为打击不力;涉企业重组、“僵尸”企业案件司法服务保障跟不上等。
      (四)聚焦公平正义、规范执法,集中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表现为: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案不办;司法乱作为,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法定期限办理案件,前案后案司法理念不统一、执法标准不一致,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滥用司法权,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或是民事、刑事案件不分,侵害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聚焦精细管理、提高质效,集中解决司法质效不高问题。表现为:缺少精细化工作态度,办案跑粗,工作不细不实,致使案件办理有瑕疵;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注重化解矛盾纠纷,释法说理不到位,情、理、法兼顾兼容不够,案结事不了,引发涉检信访;执法司法监督不严,任性执法司法,对案件证据情况盲听盲从,精细审查比对力度不够,影响案件办理质量;资源配置不优,简案不能快办,繁案不能精办,案件运转效率低、超时限办案;冤错案件纠正不力,清理旧账、化解积案久拖不决。
(六)聚焦刀刃内向、严查重处,集中解决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表现为:依靠利用特殊身份、地位和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纵容亲属经营和参股特殊行业,插手经济纠纷及经济活动;动辄“摆平”“搞定”,知法犯法、违法执法,损害司法权威;违反规定过问案件,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充当司法掮客,与律师、特定关系人勾结,打探案情,跑风漏气;以权谋私、弄权勒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玩案子”“吃案子”,搞司法腐败;为黑恶势力和黄赌毒充当“保护伞”等。
      五、主要措施
      (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一是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认真对照重点整治的6个方面27个共性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系统清理重复考核、多头检查问题,集中排查会议简单重开套开、文件照抄照搬问题,重点抽查政策不落实、工作“跑粗”问题,严格执行检查考核备案制度,倡导开短会、说短话、发短文,提高检查考核实效、转变学风会风文风,推进中央、省、市委和省、市院党组重要部署落实落细。二是持续开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继续聚焦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常态化推进司法规范化大检查,着力在坚持、巩固、深化上作文章,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持续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提升司法质效、强化检察机关服务效能,全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三是持续开展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检察干警涉黑及‘保护伞’,司法腐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四类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和全面整治。对违纪违规,甚至以案谋私、司法腐败、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的,坚持露头就抓、发现就打,坚决刀刃向内“清理门户”,纯洁检察队伍。四是深入开展窗口服务专项整治。在去年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四零”服务,推动流程再造。认真落实好“四零”承诺制和“最多跑一次”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检察”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作用,推广应用“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办、刷脸办”等做法,变群众“上访”为干警“下访”;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采取增加人员力量、推进办案组改革、规范来信回复工作、实行“日清日结,随办随回复”等措施,确保收到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制度”落到实处。(牵头单位:监督问责组、法治环境创建组)
      (二)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严从快惩处金融领域犯罪,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依法追缴、处置涉案资产工作,有效防止风险向社会、政治领域蔓延传导。依法妥善办理银行不良资产、地方政府债务、企业破产、P2P网络借贷等领域的民商事监督案件,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紧紧围绕精准脱贫,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突出办理涉及扶贫救助、社会保障、土地林地管理、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促进精准扶贫落地落实。紧紧围绕污染防治,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深入开展黑土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重点办理黑土地、固体废物污染,饮用水水源地、湿地及土地资源、林业资源、草原资源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二是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深入落实《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坚持法治原则,依法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坚持对民营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实行无差别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差异性、选择性司法,维护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利。组织开展涉民营经济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依法保障胜诉民营企业及时获得权益。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健全涉企错案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推动形成明晰、稳定、可预期的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三是持续加强协作联系工作。推动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全覆盖,扎实开展“平台建在工商联、联络放在各商会、服务面向各企业”服务活动,以普法讲座、送法到企、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主动向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及时精准普惠的法律服务产品,构建“亲”“清”新型检企关系,打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法治氛围。四是提升素能保障。要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政策法规,引导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树立“人人都是形象、人人都关乎环境”的理念,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工作合力;要强化大数据在司法办案中的应用,立足于实用管用,加强监督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管理、提升办案质率、提高司法公信力。(牵头单位:法治环境创建组、综合协调组)
      (三)突出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突出抓好“破网打伞”攻坚任务,紧盯见“黑”不见“伞”的突出问题,积极完善与公安、法院会商机制,与纪委监委的联动机制,坚持两级检察长首责制,继续实行检察长和办案人对有无“保护伞”双背书,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二是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这一定位不偏离,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件。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加强法律文书说理能力建设,健全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犯罪调查和类案分析,开展社会矛盾风险调查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信访上访接待处理工作责任制,完善社会矛盾预警、排查化解、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引导和支持当事人依表达诉求、维护权益,防止个案问题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持续深化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长效机制。(牵头单位:法治环境创建组)
      (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遴选办法(试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试行)》和《省以下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运用好员额检察官进退机制,尤其是落实入额领导办案制度,构建起系统完备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着力破解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科学设置办案组织和办案团队,加强以办案组织检察官为核心的新型办案团队建设,科学界定办案团队中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职责,形成分工负责、运行有序的司法办案工作机制。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配套的检察官容错机制,支持激励检察人员多办案、办好案。二是不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构建新型诉侦、诉审关系,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在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不断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突出办理具有社会意义、有指导价值的典型案件,组织开展套取公积金、套路贷等虚假诉讼高发、多发领域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以专项监督牵引带动整体行政检察工作。三是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宣告、公告的规定》,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打造高质量的检察建议,让监督更有效、社会更和谐、群众更拥护。(牵头单位:法治环境创建组)
      (五)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一是畅通举报渠道。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箱、网上“投诉举报直通车”、“两微两端”开设的“举报窗口”,多渠道了解掌握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线索受理、调查、反馈、追责机制,规范核查程序,及时核查反馈,确保群众举报能安心、不落空、有回应。二是开展检务督察。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八条禁令”,聚焦与营商环境最密切的违法违纪违规风险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明察暗访、带案督察。紧盯“四风”在检察工作中的新动向、新形式、新花样,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加大督察力度,持续整治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顽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痼疾。三是强化巡视整改。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继续抓好市院巡视整改工作,确保长效机制建立,问题见底清零。针对市院巡视反馈的7个问题,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整改文件,对整改进行再审示、再对标、再改进,补齐工作短板,强化制度刚性,下大力气狠抓整改措施制度的执行,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四是加强内部监督。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确定廉政风险点,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对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影响恶劣的问题提级办理,对查实的案件坚决纠正、从严问责,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切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打一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正风肃纪的攻坚战。五是开展警示教育。以《检察机关警示教育读本(2018年)》《全面从严治检学习读本》为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增强检察干警纪律规矩意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牵头单位:监督问责组)
      (六)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逐步建立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实际细化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和等次标准,研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制度措施。建立定期对各基层院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汇总分析的工作机制,研究提出各相关业务条线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构建起系统完备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二是健全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依法依规扩大法律文书公开范围,提前法律文书公开时间节点,丰富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内容,推进司法办案从受理、办理到结案全部重要流程节点公开化、可视化。三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常态化纳入全市检察机关“以上看下”评价工作办法进行评价,进一步完善改进考评方式、考评内容、考评标准,提高考核评价针对性实效性。同时,纳入干部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总结、述职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工作取得的成效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强力推动工作开展,促进工作落实。(牵头单位:法治环境创建组、综合协调组)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转作风优环境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庆安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法治环境创建、综合协调、监督问责、宣传报道4个工作组。
      (二)科学推进实施要科学合理处理好转作风优环境工作和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完成今年重点工作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推进实施,确保转作风优环境工作有序高效开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各专项小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综合运用报刊、检察官网、“两微两端”等宣传平台,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对接,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确保检察机关作风转变的新成效、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起色、服务发展的新作为,能及时宣传出去,推广开来。创建组和问责组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时向综合组、宣传组推送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果。
 

 
 
 
 
 
 
 
 
 
 
 
 
 
 
 
 
 
庆安检察院深化作风整顿
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主要职责
 
为确保《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安排落实落细、落地见效,成立庆安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李志良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孙永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成  员:莫祥麒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铁生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周树伟  党组成员、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
        董  庆  党组成员、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
        孟祥文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职  责:贯彻市院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要求,研究全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整顿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主要职责
主  任:孙永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副主任:莫祥麒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法治环
境创建组
李铁生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分管综合
协调组和宣传报道组
孟祥文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监督问责
职  责:具体落实市院领导小组和法治环境专项组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庆安院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实施、督导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下设法治环境创建组、综合协调组、监督问责组、宣传报道组。
(一)法治环境创建组
    组  长:于俊丽  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副组长:刘仁会  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
韩  淼  民事行政检察负责人
庄树明  公诉科负责人
张守法  侦查监督科科长
            计德军  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于信阳  案件管理大厅负责人
由法律政策研究室牵头,成员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内部分工自行研究制定,联络员曹秀娥。
职  责:主要负责与县政法委法治环境专项组的工作对接,协调、推进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一是组织庆安院扎实开展法治环境专项整治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二是组织检察机关学习贯彻《黑龙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三是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惩治破坏营商环境的各类犯罪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与工商联、商会、民营企业的联系,组织检察机关开展“平台建在工商联、联络放在各商会、服务面向各企业”服务活动,成立网上检察联络室,建立检察官驻企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四是组织开展窗口服务整治,深化“四零”承诺服务创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路径,简化工作流程,切实把“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承诺落到实处。五是组织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六是加强类案调查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定期梳理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
(二)综合协调组
组  长:刘  星  政治部基层工作科副科长
副组长:刘宝辉  办公室主任
王宇峰  行政装备科科长
            刘春波  检察技术科科长
梁春丽  机关党委副书记
计胜男  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科副科长
由政治部基层科牵头,成员由办公室、干教科、行装科、技术科、机关党委抽调人员及王志翔组成,联络员曹云鹏。
职  责:主要负责与市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对接,协调、推进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基层科负责与市委环境办对接、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分解清单制定、年末考核方案制定、组织迎接各类检查、综合协调各基层院和各专项组分类指导各基层院开展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工作向系统延伸、基层拓展;办公室负责收集信息、编发简报反映工作动态、各类会议安排、相关文件收发、上传下达;机关党委负责市院机关各类活动组织安排;王志翔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干教科负责持续加强“基本业务﹢”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建设年”活动,提升素能保障;行装科负责日常服务保障。
(三)监督问责组
组  长:王晓蔚  监察科科长
副组长:梁春丽  机关党委副书记
    成  员:邹晨烁  监察科科员
            王玲玲  机关党委科员
            刘明明  监察科科员
由监察科(检务督察室)牵头,从机关党委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络员刘明明。
职  责:主要负责与省、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专项组对接,协调、推进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一是开展督察巡视,督促检查全市检察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对反映检察干警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受理、调查、反馈、追责;三是坚持每季度集中通报作风整顿反面案例,对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四是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五是组织开展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六是配合省院和市委领导小组及政法委法治环境专项组做好相关检查抽查工作。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翁晓童  政治部宣传科科员
    组  员:各处室宣传员
由宣传科牵头,从全院宣传员队伍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络员翁晓童。
职  责:一是负责起草向市领导小组和法治环境专项组报送的宣传稿件、各类会议情况的宣传。二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三是加强与中、省、市直媒体对接推送,强化对重要节点、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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