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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窗口前移 强化检察监督】丨 庆安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正式揭

时间:2022-04-19

来源:庆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新媛

录入:王新媛

审核:李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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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探索和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路径,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创新监督模式,经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元沟通协调在庆安县人民法院设立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4月19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并展开工作。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元,庆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玉阁共同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揭牌,检法两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庆安院率先在绥化市成立检察院派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

       揭牌仪式结束后,检法双方代表共同参观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和设置在立案大厅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岗”,并就检察机关派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岗”对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马元表示,要在充分尊重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前提下,共研共商,紧紧围绕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强化法律监督素能、实现检法深度融合做出新贡献;要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岗”的设立为契机,检法两院在相互制约、相互配合过程中,更加凝心聚力、取长补短,相互协作,增强司法公信力,共同打造共建共享的协作新格局;检法两院要不断强化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办案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寻求支持起诉、申请监督的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就“立、审、执”环节开辟“绿色通道”,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派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的设立,实现了检察机关监督窗口的前移,拉近了检察院与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距离,也进一步畅通了检察院与法院的沟通渠道。庆安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干警表示要牢记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释放民事检察监督最大效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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