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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

“农药包装废弃物”专项监督活动,让农药瓶不再“流浪”

时间:2022-05-10

来源:庆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新媛

录入:王新媛

审核:李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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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宜创宜游的新庆安,县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监督力度,先后针对城市垃圾清理、农村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5月10日,庆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在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问题检查时发现,由于农药用量比较大,每年产生的包装物数量多,而农药包装废弃物没有回收,被随意丢弃在路边、河道、田坎等地方,对土壤、水体产生较大的污染,严重破坏了城乡生态环境。

 

     联合检查中,有的乡镇存在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堆积情形,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当场开展深入调查,该案办公室技术部门拍摄现场照片、视频进行取证,积极与乡镇党委对接沟通,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这一问题实地开展调研,分析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将保障措施运用到实际当中,避免“有方子不抓药”的行为出现。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乡镇人民政府现场表示将立即形成联合力量,科学处置和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积极履职,严格防范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

 

     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农业生产环境质量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下一步,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各职能部门扎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项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坚定走绿色发展之路,为富美新庆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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