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人民检察院 1-6月检察业务基本情况
时间:2021-07-06
来源:庆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新媛
录入:王新媛
审核:李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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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每季度公开发布检察业务统计数据,动态展示法治成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1-6月份全县检察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一、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
1.审查逮捕。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43件77人。同比分别增加42%和83.3%。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7件51人,同比分别增加80%和218.8%;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25人,同比减少7.4%。
2.审查起诉和判决。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91件181人。同比分别增加3.4%和60.2%。经审查,共起诉72件114人,同比分别增加125%和171.4%;审查时决定不起诉22人,同比下降81.8%;不起诉率为16.54%。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56人。
3.认罪认罚适用情况。刑事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5件114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44%。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
2.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
3.纠正公安机关刑事案由合计2件。
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2件。
5.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交付、监管、变更、终止,书面提出纠正11人。
6.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2件。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1件,同比增加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线索受理和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受理线索33件,立案38件。
2、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为4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审查逮捕情况。不批准逮捕3人。不捕率为60%。
2.审查起诉情况。受理审查起诉5人。审结时起诉 4人。
3.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情况。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8人,起诉7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
七、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
1.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2人。
2.起诉涉及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犯罪6人。
3.办理生态领域诉前程序合计1件。
八、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
1.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罪2人。
一、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
1.审查逮捕。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43件77人。同比分别增加42%和83.3%。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7件51人,同比分别增加80%和218.8%;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25人,同比减少7.4%。
2.审查起诉和判决。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91件181人。同比分别增加3.4%和60.2%。经审查,共起诉72件114人,同比分别增加125%和171.4%;审查时决定不起诉22人,同比下降81.8%;不起诉率为16.54%。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56人。
3.认罪认罚适用情况。刑事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5件114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44%。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1.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
2.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
3.纠正公安机关刑事案由合计2件。
4.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2件。
5.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交付、监管、变更、终止,书面提出纠正11人。
6.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2件。
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1件,同比增加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线索受理和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受理线索33件,立案38件。
2、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为4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审查逮捕情况。不批准逮捕3人。不捕率为60%。
2.审查起诉情况。受理审查起诉5人。审结时起诉 4人。
3.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情况。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8人,起诉7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
七、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
1.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2人。
2.起诉涉及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犯罪6人。
3.办理生态领域诉前程序合计1件。
八、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
1.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罪2人。
庆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6日
2021年7月6日